网站会员账号可以出租“共享”吗?

随着网络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通过购买网站的VIP会员来享受网站所提供的服务。但如果有人将自己的VIP会员账号通过出租的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那么,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合法的?如果不合法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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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慧文章源自三百米生活-https://www.300m300m.com/work/shumawangluo/85347.html

JIANGHUI文章源自三百米生活-https://www.300m300m.com/work/shumawangluo/85347.html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文章源自三百米生活-https://www.300m300m.com/work/shumawangluo/853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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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账号 不正当竞争文章源自三百米生活-https://www.300m300m.com/work/shumawangluo/85347.html

基本案情文章源自三百米生活-https://www.300m300m.com/work/shumawangluo/853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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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动公司是某图库网站的主办单位。而某图库是一款知名的在线图片编辑服务平台,平台向付费用户提供图片模板元素,付费用户通过替换修改文字来完成图片设计。文章源自三百米生活-https://www.300m300m.com/work/shumawangluo/85347.html

网站会员账号可以出租“共享”吗?

近日,云动公司发现网购平台的一家素材店,在向他人出租某图库的账号密码,致使他人在未购买网站VIP会员的情况下,通过租来的账号,直接访问网站,免费下载网站中的海量正版图片模板。

云动公司以素材店的所有者张某破坏了某图库网站用户使用协议,关于“账号一人一号、会员账号禁止转租、转借”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至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张某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相关损失及维权的合理开支。

案件审理

GUANG XI GAO YUAN

张某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了吗?

网站会员账号可以出租“共享”吗?

要判断张某的行为是不是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要从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首先,我们要明确关于云动公司和张某是不是存在竞争关系。从案情来看,双方不是同属行业,看似不存在竞争关系,但是,张某在网购平台开设店铺,利用技术手段将某图库网站的会员账号信息出租出去,这样的行为,也是在为用户提供图片编辑服务,与云动公司存在业务上的重合,双方拥有相同的市场利益。

网络用户的数量都是双方需要争夺的重要经营资源,当其中一方利用他人的竞争优势或以使用影响他人经营模式等不正当手段增加自身网络用户时,这样的行为必然会使另一方的网络用户减少,从而对经营利益产生直接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双方构成竞争关系。

其次,我们要看,张某的行为是不是不具有正当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的第四项“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的规定。

云动公司作为在线图片编辑服务经营者,VIP会员是他们推动付费会员业务并在市场中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经营资源。而张某作为熟悉网站工作的技术人员,经营的店铺以出租会员账号为主营业务,张某不可能不知道某图库网站的会员服务以及针对会员账号设置的限制和规则,即会员账号不得转售、出租、出借、转让等。但张某仍然用技术手段将会员账号出租给用户并收取一定的费用,对云动公司的经营获利造成了重大的影响,张某的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主观恶意明显,具有不正当性。

最后,我们还要看,云动公司的合法权益是不是因为张某的行为受到损害。很明显,云动公司的交易机会、会员收入及用户流量等,受到张某出租会员账号的实质影响,即张某直接损害了云动公司基于会员服务所产生的经营收益。所以,张某的被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判决

GUANG XI GAO YUAN

网站会员账号可以出租“共享”吗?

结合原告云动公司的诉讼请求和被告张某的侵权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实际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以及第四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的规定。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张某赔偿原告云动公司经济损失、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开支,合计30000元。

法官提醒

GUANG XI GAO YUAN

商家在日常的经营中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应坚持守法经营,合法经营,切莫因利益而触犯法律。

@广西高院

原标题:《网站会员账号可以出租“共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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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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